水资源保护

请问什么时间申请取水验收?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 30 日后,90 日前向取水审批机关申请取水验收。
依据:《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58号)第十七条
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 30 日后,90 日前向取水审批机关申请取水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