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保护

请问年终报送取水计划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其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
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34 号)第三十四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其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