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

攀枝花市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如何构成?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攀枝花市实行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市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大河、把关河五条主要河流设立市级河长,实行双河长制。市总河长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实行河长联络员制度。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辖区内第一总河段长、总河段长,并分别兼任 1 条重要河流的河段长。市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流经的区域,县(区)、乡(镇)设河段长;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干流上设河段长覆盖下级支流或以支流单独设河段长。
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实行市总河长负责制,与河长制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
依据:《攀枝花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 》《攀枝花市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