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水务局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钒钛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各中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原水公司,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安办函〔2017〕30号)转给你们,结合我市水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要求。各县(区)水务局,钒钛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各中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原水公司,局属各事业单位从2017年8月起于每周五12:00前报送周工作开展情况或工作信息(word 电子版),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正反面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资料);月工作开展情况请于
二、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从8月份开始,请各县(区)水务局,钒钛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各中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原水公司,局属各事业单位于每月3日、13日、23日12:00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三、其他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和《统计表》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案例典型,保质保量按时报送。市水务局安办将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适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