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说|《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11-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为此党中央将节约用水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四川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616亿立方米,相对丰富,但人均只有2100立方米,且时空分布不均,季节性、区域性、工程性和水质性缺水问题突出,水资源利用效率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水生态水环境不容乐观。目前国家层面虽未出台专门的节约用水法律法规,但对各省每年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约用水的决策部署,推进全省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努力建设节约用水型社会,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节约用水良好氛围,为我省节约用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我省节约用水办法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办法(送审稿)》共43条,分为总则、节约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保障与监督、附则5章。
(一)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节水联动机制。 一是规定适用范围与节水原则;二是建立政府节水工作联动机制,基层做好协助;三是明确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统管,发改、住建、经信、农业、教育、机关事务等部门分头负责,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公共机构等主要领域节水工作,建设节水型社会;四是将节水目标责任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第三条至第六条)
(二)强化源头管控的节水管理制度。一是明确节水规划的编制实施内容;二是建立省、市、县三级用水控制指标体系,将节水评价纳入重大规划和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内容;三是细化节水“三同时”、用水定额、用水计划、水平衡测试、用水统计等具体管理制度。(第二章)
(三)明确各行业绿色环保的节水措施。一是明确要发展节水农业和畜牧渔业,建设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和灌区;二是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高耗水企业应采取节水措施,建设节水型企业;三是细化公共供水单位、市政设施用水、园林绿化环卫及公共建筑等节水措施,建设节水型城市;四是推进生活服务业采取先进节水措施。(第三章)
(四)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节水保障监督机制。一是明确要统筹建立引导科技创新、节水奖补及多元化资本投入机制;二是在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前提下建立完善城镇、农业及再生水的用水价格机制;三是推行节水产品认证、水效标识、水权交易、节水服务合同等市场机制;四是加强节水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区域内重点供用水单位,依法查处浪费行为。(第四章)
政策链接:http://slj.panzhihua.gov.cn/zfxxgk/fdzdgknr_1/zcfg/zcwj/102508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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