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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劝导水库管理范围内垂钓嬉戏等无关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市胜利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近日,省、市水利主管部门通过全省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平台监测雨情、水情、工情的过程中,发现我市部分水库在降雨期间降雨,有无关人员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垂钓,既妨碍水库防洪调度,影响工程运行管理,又因坡陡水深、地面湿滑,存在严重的落水、溺水风险隐患,可能危及进入水库管理范围的人员生命安全

当前正值主汛期,水库雨情、水情、工情变化频繁,防汛形势严峻,工程调度工况复杂,无关人员进入水库管理范围风险巨大。请各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树牢底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安全管理。各责任主体,一是要依法调度、严格管控管理行为。要严格按照《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库防洪调度指令、防汛预案、调度规程、度汛方案等规定和要求,强化调度管理、运行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安全管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加强警示,明确提示涉水风险。要在水库管理范围明显位置树立警示标牌,明确提示涉水风险,增强群众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让群众主动防止涉水、落水、溺水事故。三是加强劝导,防止发生意外。水库管理人员、巡查人员发现无关人员有在水库管理范围垂钓、游泳、嬉戏等涉水涉险行为的,要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权益的角度出发,及时劝导,防止发生意外。四是依法管理,切实保护生态安全和工程运行安全。对在饮水用水源保护区、水库管理范围,实施垂钓、游泳、嬉戏等危害水库生态环境、妨碍工程调度和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做好记录、录像、录音、拍照等取证工作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生态环境、水利等执法机关报告,依法维护水库生态安全和工程运行安全、调度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依法追诉、追究行为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发现的涉水风险情况通报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0813

 

 

 

 

 


附件

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

发现的涉水风险情况通报

统计时间:2020813

序号

县(区)

水库名称

现场图片

1

仁和区

石关门水库

 

2

仁和区

新村水库

 

3

仁和区

大河沟水库

 

4

仁和区

石关门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