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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钒钛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现将《攀枝花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攀枝花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省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0〕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建设,推动全市河湖面貌持续好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我市加快“双城”建设目标,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以河湖管护系统治理、打造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等为重点,将河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作为典型示范,带动全市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努力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打造一批示范河湖和清洁小流域,不断完善管护机制,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风貌。积极探索总结河湖管护治理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和经验交流,推动各县(区)、钒钛高新区保护治理河湖,提升全市河湖治理整体成效。

  实施范围

  在全市所有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水库、塘坝、渠道等水域及县(区)、钒钛高新区开展建设活动。要选择流域相对完整、治理管护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河湖水域开展示范建设,不得选择已有的景观河、公园湖。

  三、建设原则

  (一)因地制宜,生态优先。遵循自然规律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立足不同区域不同河湖不同侧重点开展建设。

  (二)属地为主,突出特色。各县(区)、钒钛高新区是示范县建设的实施主体,鼓励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开展,实现“一地一亮点”“一河库一景观”。

  (三)两手发力,全民共建。既要发动政府和部门单位力量积极创建,又要开展示范建设全民行动,积极倡导设立“河道警长”、“民间河长”,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力量参与,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建设格局。

  (四)持续发力,探索创新。以“钉钉子”精神常态化推进,建管并重、务求长效,积极作为、创先争优,深化“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探索流域联防联控新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持续提升河湖生态健康的整体水平。

  四、建设标准

  (一)责任体系完善。有完整的河长体系,河湖管护责任主体明晰。河长制体制机制运行顺畅高效。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明晰,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能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协调、督导、考核作用。

  (二)制度体系健全。建立健全河长制运行制度、河湖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管理保护制度等配套制度,并能落实到位。

  (三)管理保护规范。河长履职尽责,持续常态化开展巡河问河,及时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等专项行动。有科学完善的河湖、水资源监测监控体系。河湖水域岸线管理维护规范有序。河湖执法监管严格。巡河员护河员队伍稳定,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四)基础工作扎实。已编制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并严格执行,其他的综合治理方案科学有效、落实到位。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完成。有岸线利用需求的编制完成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湖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并投入使用。辖区内主要江河流域开展水量分配,明确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的控制性指标,区域现状取水总量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取水户的取水行为规范,杜绝出现无取水许可证取水、无计量设施取水等违法行为。

  (五)管护成效明显。辖区内有1-2条河湖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水质达标、水量充沛、生态良好、岸线整洁、景观自然优美。辖区内有1-2个乡镇(村)农村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呈现人水和谐、幸福宜居风貌。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方面有创新举措或办法,取得良好效果,并在市级及以上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六)考核名列前茅。在市级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且2年内河长制工作和河湖管理保护及治理工作,未被上级和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追责问责,未发生重大水污染治理事件,未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媒体曝光或舆情等事件。

  五、建设步骤

  第一批拟建设1个示范县(米易县),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并持续开展。县级总河长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会同有关单位对示范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和总结评估。

  (一)建设阶段(第1年1月-第2年10月)。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实施方案,划定重点河湖重点区域,统筹整合各渠道项目和资金,集中开展建设。

  (二)评选阶段(第2年10月-第3年2月)。根据省级部署,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评选,示范县评选结果在媒体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在全市范围通报公布。

  (三)宣传推广阶段(第3年2月-第3年10月)。市、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等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六、激励约束机制

  (一)激励机制。被评为示范县的县(区),在后续安排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项目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

  (二)约束机制。中央、省、市各类检查督查中,发现重大涉水问题,或辖区内出现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的,取消示范县称号。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总河长对示范县建设负总责,县级河长对所负责的河湖负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评定等工作,全力推动示范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摒弃“为了建设而建设”的错误思路,不搞“一阵风”和“运动式”示范建设,要抓住契机,既要建设形成一批示范典型、更要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改善全市河湖水质、提升河湖面貌和管护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钒钛高新区要通过开展河长制“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示范县建设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为全市河湖治理及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提供样板,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增强全社会共同爱护保护河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