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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盐边县四项举措构建“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助力河湖长治久清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7-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盐边县自2018年底探索建立“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以来,创新工作举措,以“河长管河,警长巡河”的模式,扎实开展河道管理及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力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为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山水盐边保驾护航。

  一、坚持实效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印发《盐边县河道总警长及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一对一”的方式逐级设置河道警长。全县28条河流共设立县级河道警长28名,乡(镇)级河道警长47名。将河道警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实行“主责一条+全覆盖督导”的管理模式,构建出部门联动、职责明确,问题导向、水岸同治,监管严格、奖惩分明的治水“警务共同体”。

  二、坚持多点发力,强化巡河监管。按照巡查机制,坚持“凡到必巡,有问必查”,做到河、库、渠道全覆盖巡查。重点打击整治非法采砂、乱建乱种、非法捕捞等乱象,严守生态底线。截至目前,县、乡(镇)两级河长+河道警长共开展巡河4586次,共排查出问题419个,已整改完成415个,整改率99%。受理非法捕捞案4件;侦办非法采矿(砂)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移送起诉1人,起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三、坚持协同联动,强化部门合力。印发《盐边县河(湖)长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权责,优化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将部门间联合执法内容和方式制度化、规范化,打破行业壁垒,实现“两法”无缝衔接,推动涉水违法案件快审快办。截至6月底,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立案5件,依法起诉14人,对2名涉案人员作出了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四、坚持宣传发动,强化全民参与。结合河长制湖长制“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村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保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横幅和现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鼓励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环境。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