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水利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攀枝花市水利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有力促进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健康发展。现将市水利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必备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先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计划》《2023年干部学法计划》,对水利干部职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作出安排。本年度党组会前学法12次,局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讲党课6次。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攀枝花市水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扎实有效开展年度述法、法治政府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账图制作的通知》《关于高标准推进“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助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以《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水利局内设机构的通知》为依据,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结合职能职责和单位实际,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绘制岗位法治导图52张,形成《攀枝花市全面依法治市账图模式台账导图汇集【水利局卷】》,有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账图提质扩面,促进业务与法制的深度融合。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水利综合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为推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市水利局对照《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积极向上争取最大行政审批权力。目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下放条件的权力事项均已下放,市级具有行政许可事项12项,全部纳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均实现全流程网办。市水利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举措,配合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授权我局12项行政许可事项(主项)全部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开通工业园区同时涉及两类以上涉水审批一件事”“水利工程基建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及占用林地变更审核一件事两个主题服务。不断精简审批,施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审批,对符合承诺制管理的方案不再组织技术审查,即来即办,对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共享评估成果,对区域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承诺制管理。严格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全年受理涉水审批54件,办结54件,评价满意度100%积极配合我市惠企政策专窗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梳理出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对取水户安装取水在线计量设施的补助两项惠企事项,编制惠企事项办事指南、工作手册,其中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节同步审核,实现符合条件的项目免审即享同步办结。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重点,印发《2023年度取水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检查事项、检查主要内容、检查计划和程序。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取水许可检查4次,检查取用水户30户,发现问题28个,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检查6次,发现问题45个,均建立台账督促整改。检查内容已全部录入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护航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转发<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攀委〔2022309号)安排,将《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列为我市2023年度地方立法计划项目,并确定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起草相关工作。市水利局围绕市委主要领导加强调研,以问题为导向,发展为导向,明确保护重点内容、保护措施、保护目标等,组织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组成立法工作专班,研究立法起草、审查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政策举措和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部门的具体任务进行统筹协调,主动对接凉山州归口部门,协调各部门及有关县(区)积极献策,集思广益,全力以赴压茬推进。927日上午,《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作为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于2023111日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同时施行。《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我市全面推进共同富裕试验区和助力天府第二粮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执法专题培训81人次,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下发《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的通知》,全面落实一目录五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县两级水利、公、检、法、司五部门联合出台《攀枝花市非法采砂及河道堆积弃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水土保持执法监管与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金沙江流域执法司法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盐边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等8个机制性文件,打通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协作工作路径。2023年,开展执法巡查328次,立案查处涉水行政案件14,罚款49.8万元。开展小水电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牵头完成99座小水电分类整改,排查各类问题104个,整改率100%。严格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力推动强安2023”8大专项行动,开展暗访督导检查151组次301人次,检查点位17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19份,排查整治问题隐患351个,实现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安全突发事件零发生。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编制《2023年攀枝花市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32项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全市255个村社开展基层河湖管护模式解放模式创建,完成创建40个。累计开展巡河14432人次,发现问题594,整改完成594个。全面完成52条河流划界工作,推动全市32条河流健康评价。

(五)落实决策程序制度,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一是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利用党组会前学法研究《攀枝花市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贯彻落实好“1+8”示范试点成果。按照《攀枝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每两年对正在施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全面清理,2023年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建议继续有效1件,以市水利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件。二是为激励和教育攀枝花市水利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市水利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宣誓,全局共69人参加。认真落实《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水利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重视做好调查研究,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和广泛听取意见。2023年市水利局40件行政许可均开展了专家论证,开展规划项目技术审查1件,开展本市级项目技术咨询1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职责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对局合同审核59份。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化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深入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在中国水周期间,利用水利门户网站、水利微信公众号、市内出租车LED屏流动宣传,在全市张贴水利部印制的主题宣传画,在局办公楼前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水宣传知识》等水利法律法规汇编共计18000册,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紧密结合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施工工地宣传活动。编印水利法律法规汇编小册子,充分利用全面推行河长制”“节水机关建设契机,广大水利干部职工深入乡村、企业、施工工地宣传水法规。在水环境整治、饮水安全、高效节水项目实施中,向广大公众、农户宣传节约用水知识;在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中,对建设企业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安全法》等法规,引导企业依法开展水事活动,懂得爱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进政务服务提升任务艰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权责清单制度的落实并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任务依然艰巨。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有待强化三项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贯彻落实存在一些困难,目前水行政执法主要采用文字、图片方式记录归档和制作文书,有待进一步推进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

三、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学法用法,主持召开市水利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效转化为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将领导落实普法责任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述职和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带头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做法治模范,示范带动攀枝花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对水利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压实党组书记为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组织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攀枝花市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水利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单位负责人作为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建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直接参与行政执法检查、督查,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枝花市水利干部职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攀枝花市水利干部职工在水行政工作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攀枝花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中。

 (二)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加强违法线索排查,以执法案件多发领域、区域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行动,聚焦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严厉打击非法转借资质和转包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涉河建设和水土保持等违法行为。结合常态化水利扫黑除恶斗争,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和河湖长制考核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认真贯彻《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压实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加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防范社会风险,促进科学决策。

 

审核: 孙广海   责任编辑: 王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