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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砻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12-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攀枝花市水利局划定了我市雅砻江管理和保护范围,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1.按河流行政区划和攀枝花市河湖长制工作范围,确定雅砻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雅砻江攀枝花出境处以上的攀枝花境内干流,干流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53′09″、北纬27°15′33″,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48′07″、北纬26°36′20″,划界河道总长度97.92km。

  2.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內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釆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毀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內,修建各类跨河、穿河丶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釆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攀枝花市水利局。

  3.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