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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4-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中共攀枝花市水务局党组2020年干部学法计划》,经2020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落实。

 

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

2020 428

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

2020年干部学法计划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根据《攀枝花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现制定2020年干部学法计划: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宪法》《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预算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农田水利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内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攀枝花市党委(党组) 、领导干部日常监管红黄牌预警处置办法(试行)》。

3.学习省、市政策;学习《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办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出台或修订的部门规章等。

二、重点参学对象

局班子成员,局县级干部,局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学习主要形式

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一)通过自备资料、报刊、网络等进行自学。

(二)局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带头领学(见附件)。

(三)聘请专家、领导辅导1-2次。局法律顾问以案释法等方式对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

(四)将学法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通过局组织培训和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市专题培训的方式进行学习。

三、集中学习时间

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全局职工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采取会前学或专题集中学习。全年学法不少于4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法。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结合工作联系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到在“上下功夫,在上见成效,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坚持和完善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将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建立干部职工学法档案。

 

附件

2020年市水利局干部学法领学安排表

领学责任人

备注

  1. 水政水资源科领学《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内容》
  2. 学习中央、省方针政策,根据情况安排需要学习的内容。

领学人可制作课件。会前领学,时间在15分钟左右;专题领学,时间在1个小时左右。

局水政水资源科提前15天通知领学责任人作准备,领学责任人在确定的领学时间前3个工作日,将领学材料送局办公室。

  1. 林兆东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攀枝花市党委(党组) 、领导干部日常监管红黄牌预警处置办法(试行)》
  2. 监督与审计科领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水旱灾害防御科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 学习中央、省方针政策,根据情况安排需要学习的内容。

 

1.河湖管理科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局法律顾问以案释法

3. 学习中央、省方针政策,根据情况安排需要学习的内容。

四季度

  1. 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科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 学习中央、省方针政策,根据情况安排需要学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