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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表扬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钒钛高新区总河长办公室、市总河长办成员单位:

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河湖水质稳步提升。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经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一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河长、巡河员、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进行表扬。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扬范围

(一)优秀河长和巡河员: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成绩突出、负责河湖治理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的县()、乡()、村三级河()(不含总河长) 和巡河员(含河道警长、保洁员等)。县()级河长表扬人数不超过表扬总人数的10%;乡()级河长表扬人数不超过表扬总人数的20%;优秀河长原则向基层和一线干部倾斜。

(二)先进工作者:市、县()、乡()、村四级从事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担任河()长不参与表扬。

(三)先进集体:落实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成员单位(含联络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二、表扬名额

表扬优秀河长和巡河员:36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表扬先进工作者:22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表扬先进集体:14名(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表扬条件

(一)优秀河长和巡河员

1.思想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扎根基层,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2.牵头组织研究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切实落实上级河长工作要求,牵头组织研究解决负责河湖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负责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

3.履职尽责到位。 在推进河湖治理保护中,不畏艰难,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实绩突出。 按规定巡河,巡河记录规范,河湖日常保洁、岸线管护、截污治污等工作到位;发现、处置、报告问题及时准确。

4.管理保护和治理见成效。所负责河湖水质达标或稳定提升并持续向好,河湖环境呈现干净、整洁、优美的态势。

5. 突发水环境问题处置得力。未被中央、省、市和有关部门重大通报批评、曝光或追责问责等情况。

6.河湖保护工作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先进工作者

1. 思想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扎根基层,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2. 履职尽责到位。 在推进河湖治理保护中,不畏艰难,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实绩突出。 按规定巡河,巡河记录规范,河湖日常保洁、岸线管护、截污治污等工作到位;发现、处置、报告问题及时准确。

3. 突发水环境问题处置得力。未被中央、省、市和有关部门重大通报批评、曝光或追责问责等情况。

4.河湖保护工作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先进集体

1.政治统领组织有力。单位或集体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度重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勤政务实,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及创造力。

2.河湖管理成绩显著。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一河()一策、年度工作清单,在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水问题。

3.宣传动员广泛突出。在河长制工作宣传、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等工作中业绩突出。

4. 突发水环境问题处置得力。单位或集体未被中央、省、市和有关部门重大通报批评、曝光或追责问责等情况。近3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5.河湖保护工作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表扬程序

各县(区)、钒钛高新区总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本区辖区推荐工作,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表扬推荐工作。于2020530日前,各县(区)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各部门、乡()、村三级逐级推荐,由县级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市级表扬名额由市河长制办负责组织推荐并公示。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做好后期广泛宣传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规定,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面向群众,坚持公平公开。坚持公开透明推荐,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审查,确保表扬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坚持标准,严把审查关。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坚持以政治表现好、工作业绩突出和贡献大为标准,优中选优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纪律关,确保推荐程序规范、推荐事迹真实,不搞平衡、宁缺毋滥。

()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弄虚作假,事迹不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劲文,联系电话:333805018908142757

 

附件:1.优秀河长/巡河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4. 河长制湖长制表扬推荐表

 

 

攀枝花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511日        

 

 

 

 

 

 

 

 

 

附件1

优秀河长/巡河员名额分配表

县(区)

名额

分配

备注

合计

36

 

东区

4

乡(镇)级1名,村(社区)级3

西区

5

县(区)级1名,乡(镇)级1名,村(社区)级3

仁和区

8

县(区)级2名,乡(镇)级2名,村(社区)级4

米易县

8

县(区)级2名,乡(镇)级3名,村(社区)级3

盐边县

8

县(区)级2名,乡(镇)级2名, 村(社区)级4

钒钛高新区

3

乡(镇)级1名,

村(社区)级2

 

备注:优秀河长、巡河员名额参考各县(区)近三年年度河长制考核得分情况、河长数等多因素分配。

 

 

 

 

 

 

 

附件2

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县(区)

名额分配

合计

22

5

东区

2

西区

2

仁和区

3

米易县

4

盐边县

4

钒钛高新区

2

 

备注:市、县()、乡()、村四级从事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担任河()长不参与表扬。市级表扬名额由市河长制办负责组织推荐。

 

 

 

 

 

附件3

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县(区)

名额分配

合计

14

市级

2

东区

2

西区

1

仁和区

2

米易县

3

盐边县

3

钒钛高新区

1

 

备注:先进集体名额参考各部门、县(区)近三年年度河长制考核得分情况、河长数等多因素分配。市级表扬名额由市河长制办负责组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