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水利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催收四川省2012年烟区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仁和区跃进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7-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设的四川省2012年烟区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仁和区跃进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4月以攀发改〔2012〕124号批复立项。攀枝花市仁和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组织编报了《四川省2012年烟区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仁和区跃进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2年6月,攀枝花市水务局《关于对四川省2012年烟区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仁和区跃进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函》(攀水函〔2012〕92号),对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你公司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5.32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叁仟贰佰元),截至目前,尚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及《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1237号)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到仁和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水利局窗口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将缴款回执反馈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科贾非同志处。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