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利局 关于攀枝花远璟.嘉年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2-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远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攀枝花远璟·嘉年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批复的函》(攀远璟〔2020〕10号)及附件《攀枝花远璟·嘉年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通知书编号:510400-20210205-000015)收悉。在专家技术审查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攀枝花市攀西科技城花城大道旁,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72'46.12",北纬26°52'65.23"。建设内容:
新建高层住宅楼1#楼22层、独立商业2#、3#楼及其附属用房(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500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6月底完工,总工期约1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9hm2,项目建设区面积1.09hm2。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15.47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17万元。下阶段要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复核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遮盖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本方案指定地点堆放,禁止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及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和批复金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项目投入使用前,向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七)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按照《水土保
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工程建设时,需重新设置弃渣(土)场的,须征得弃渣(土)场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步做好防护措施,并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将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按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四、项目验收报备
本项目投入使用前,你公司应依据《水土保持法》及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水土保持补偿费信息表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水土保持补偿费信息表
填表时间:2021.2.1 编号:006
项目名称 |
远璟·嘉年华项目 |
建设地点 |
攀西科技城花城大道旁 |
生产建设单位(个人) |
攀枝花市远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915104005775529938 |
法人代表姓名及电话 |
李蓉 |
经办人 姓名及电话 |
吴川雄15892562536 |
审批部门 |
市水利局 |
批复文号 及时间 |
攀水函〔2021〕 号 2021年2月 日
|
征占用地 面积(hm2) |
1.09 |
征收标准 (元/m2) |
1.3 |
批复补偿费金额(万元) |
1.417 |
分成比例(央:省:市:县) |
央:10% 市:90% |
是否免征 |
否 |
免征依据 |
无 |
征收机关 |
仁和区税务局 |
是否涉及 开采期缴费 |
否 |
填表人:贾非 审核人:孔祥周 批准:孙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