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5-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水利行业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2〕74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水利行业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为水利行业组织责任、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方案预案、工程设施、河道行洪、保障措施等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水利行业全覆盖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制定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确保度汛安全。
二、重点内容
在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基础上,突出水利工程设施、山洪灾害、水利风景区、河道行洪、水文监测预警等水利行业重点内容。
(一)水利工程设施
重点排查水库、堤防、水闸、小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责任落实、方案预案、巡查制度、安全运行管理、工程实体维护、安全度汛措施等情况。
责任分工:局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科、河湖管理科按职责分工牵头开展督导和抽查,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排查和督促整改。
(二)在建水利工程
重点排查项目法人、勘察(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工地营房管理等。
责任分工:局规划计划建设科、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监督与审计科、移民规划安置科、移民后期扶持科按职责分工牵头开展督导和抽查,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排查和督促整改。
(三)山洪灾害易发区
重点排查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落实、监测设施设备运行、预警发布、群测群防体系建立、方案预案、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履职补贴等落实情况。
责任分工: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牵头开展督导和抽查,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排查和督促整改。
(四)水利风景区
重点排查责任落实、方案预案、工程实体、值班值守、应急保障等。
责任分工:局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科牵头开展督导和抽查,相关县(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排查和督促整改。
(五)河道行洪
重点排查河湖长制落实、侵占河道、阻碍行洪断面等问题。
责任分工:局河湖管理科牵头开展督导和抽查,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排查和督促整改。
(六)水文监测预警
重点排查组织管理、水文监测、设施设备保障、水情预警预报、应急监测设备等。
责任分工: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攀枝花分局、攀枝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水旱灾害防御科配合开展督导和抽查,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排查和督促整改。
三、组织形式
(一)局机关各科室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监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抽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二)局直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管理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立足极端天气防大灾,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此次排查工作。要仔细梳理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科学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信息报送,并于2022年5月31日18:00时前将工作联系人相关信息(见附件1)反馈市水利局。
(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盲区。要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开展集中排查后进行常态化排查,坚持“点面结合、专群结合”,结合各地实际,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同时,要对照水利行业汛期防汛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工作要求(见附件2)逐一逐项开展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闭环销号管理。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度汛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尽快按时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导,抓好工作落实。局机关各科室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采取线上检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全力做好督促指导和抽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并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务求取得实效。
(五)压实责任,强化信息报送。
各县(区)水利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要求在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5月31日至6月14日)每日早上9点前和常态化隐患动态排查整治阶段(6月15至9月30日)每月9日、19日、29日向市水利局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和问题整改台账清单(见附件4)。
(六)分组督导,强化督查督办。
市水利局成立5个督导组(见附件5),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局直属单位排查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抽查暗访,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联系人:范粒新,电话:3332621 ,邮箱:2252118@qq.com
附件:1.水利行业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联系人统计表
2.水利行业汛期防汛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工作要求
3.XX县(区)水利行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4.水利行业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清单
5.市水利局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督导组分组名单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