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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印发《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改革 稳步推行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0-11-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水利厅印发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改革 稳步推行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4〕48号)等要求,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对进一步深化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改革,创新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对我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水利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出了指导意见,就工程总承包模式、阶段、范围、内容,总承包单位确定,总承包各方职责等方面做了详细阐述。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鼓励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采取集中建设、分类打捆的方式实行工程总承包。

  《意见》坚持以改革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稳步推行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深度融合,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指导、跟踪问效,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意见》的出台,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引导和培育规范有序的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市场。《意见》为全省全面推广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关链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改革 稳步推行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