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利局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水利局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水利局机关、市水政监察执法支队、市水资源河湖保护中心、市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中心(攀枝花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中心)。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市胜利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拟订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节约用水、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水利方面的论证工作。
2.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和指导节水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的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调处县(区)之间的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4.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监测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实施、监督工作。
5.负责农村水电行业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等行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参与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8.指导全市水利发展和水利行业劳动保护、科技推广、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抢险及抗旱工作。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和资金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负责对全市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等审计、监督。
1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攀枝花市胜利水利工程运行中心为市水利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胜利水库、沙坝田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及设施设备管理;承担日常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安全监测、供水调度具体工作;编制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大坝安全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按批准的水库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生态保护具体工作。
14.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负责水土流失公益性监测工作,并承担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年末实有人员147人,其中:在职人员9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0人。变动情况:攀枝花市水利局机关因到龄退休,机关减少2人;市水政监察执法支队新录用2名;市水资源河湖保护中心到龄退休1人,调动1人。攀枝花市胜利水利工程运行中心现有在职职工26人、退休人员6人。2023年通过公招新增4人、退休1人。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现有在职职工9人,无变化。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市水利部门2023年财政资金收入3224.73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322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4.16万元,占预算收入86.3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0.5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3.66%;事业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市水利部门2023年财政资金支出322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07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9.62%;项目支出979.6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0.38%。
基本支出224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91.62万元,公用经费253.45万元。
项目支出979.66万元,其中:中省资金: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59.82万元、山洪灾害防治支出63.92万元。
机关市级资金:金沙江、雅砻江采砂规划或论证编制支出62万元、人才专项经费(全市)支出21.6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支出0.52万元、异地健康体检经费支出0.54万元、市级挂职干部补助支出8.65万元、防汛抗旱物资采购支出39.65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19.92万元、市级水旱灾害风险普查60万元、防汛抗旱省级目标考核经费36.36万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32.25万元、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水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采购项目支出17.5万元、水资源监管设施运行维护20.9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成本19.53万元、水利质量监督考核经费支出10万元、河湖长制省级目标考核项目经费31.5万元、攀枝花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十四五”规划编制费11.5万元、江河水域岸线规划和划界补助资金60万元、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巡河督导暨2022年长江(金沙江)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经费5.37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19.9万元、金沙江干热河谷攀枝花水资源配置规划80万元、攀枝花市江河湖泊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支出8.69万元、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经费27.5万元、攀枝花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支出7.95万元、信息系统维护费支出19.31万元、物业管理费6.2万元、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支出7.25万元、入驻政务中心单位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1.48万元。
下属事业单位水土保持监测环境分站:物业管理费0.8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支出14.16万元、公益性监测预算支出9.99万元。
下属事业单位胜利水利工程运行中心:物业管理费2.3万元、沙坝田水库维修养护经费支出36.26万元、胜利水库全国灌区一张图绘制及信息录入支出7.8万元、水库运行管理经费支出49.93万元、沙坝田水库出库流量监测站建设支出0.73万元、胜利水库维修养护支出9.8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工作安排部署和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水利年度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编制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预算绩效,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经集体研究讨论后进行申报。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分项目编制,指标细化量化,纳入了集体决策范围。
2.部门目标实现。严格按照批复的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较好地完成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达到预期指标。
3.部门内部管理。由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一对照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自评价,通过项目立项依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资金执行情况及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撰写评价报告。
4.部门支出控制。严格执行各类资金管理办法,控制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预算数与决算数无偏差。
5.及时处置情及执行进度情况。对纳入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中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动态监控跟踪管理。动态了解和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进程等,要求各责任科室或下属单位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预算绩效运行偏离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作出说明,督促相关责任科室或下属单位改进管理。2023年6月、9月和11月预算执行进度分别达到序时进度的79.83%、90.60%和91.86%,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74.98%、79.83%和91.86%。
6.预算完成和资金结余情况。截至2023年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100%,资金无结余。
7.违规记录情况。2023年度,市财政局对我局机关进行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事中监控绩效、和中省资金支出绩效监督检查,未反馈我局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我局对下属事业单位市胜利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开展离任审计,未发现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将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主动将部门整体绩效、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绩效信息在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公开,及时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
(三)自评质量。
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100%,自评质量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安排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了机关运转有序,保证了项目推进,执行过程中无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无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情况。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附件3:市水利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