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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水利局

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攀枝花市立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芙蓉花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6-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攀枝花市立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芙蓉花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攀枝花市立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芙蓉花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审批的函》及附件《攀枝花市立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芙蓉花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编号(510400-20190530-000002)。我局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

芙蓉花城项目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项目包含2个地块,两个地块中间由南山综合农贸市场隔开,1#地块位于南山综合农贸市场西侧,2#地块位于南山综合农贸市场东侧,两个地块相距 105m。1#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6°32'53.40",东经 101°41'42.45"。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6°32'54.09",东经 101°41'51.42"。项目区东面65m为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南面24m为南山生活区;西北面315m 为第二十三中小学初中部;北面 210m 为第二十三中小学小学部,175m 为大渡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区1#和2#地块南面紧邻南岭路,2#地块北面紧邻迤沙拉大道,交通较为方便。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27545 m2(2.75hm2 ),总建筑面积 100021.4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2461.62 m2,地下建筑面积17559.78 m2。本项目包括两个地块,即 1#地块(2 栋楼)和 2#地块(6 栋楼)。项目主要由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组成。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8个月,2017年11月~2020年12月。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5hm2,项目建设区面积2.75hm2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88.4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58万元。下阶段要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复核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需要。

(六)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遮盖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本方案指定地点堆放,禁止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及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和批复金额,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2020年12月底前,向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六)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项目验收报备

本项目投入使用前,你公司应依据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

水利厅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我局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