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利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开展安宁河净水行动的建议》(第9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两市州相关区县科学合理设置采砂点位,规范绿色开展采砂作业,减轻河水搅动”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攀枝花市和凉山州两地《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相关条款,我市与凉山州积极协调,统筹安宁河上下游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一)落实采砂责任人制度。攀枝花市水利局和凉山州水利局作为河道采砂责任部门,在安宁河河道采砂管理上都落实采砂“四个责任人(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制度,并由属地政府和水利部门定期公示采砂四个责任人名单,以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透明度。
(二)全力提升监管能力。严格按照省级关于建设河道采砂“采运管理单信息平台”的相关要求,督促采砂企业完善定位系统、视频监控、安全防护、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按规定设立警示标识,设置河道采砂信息公示牌,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实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打通采砂相关系统信息共享渠道,提升采砂信息化监管水平。
(三)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道采砂巡查检查。加强采砂源头管理,淘汰过剩涉砂船舶,挤压非法采砂空间,对采砂许可到期的采砂点位进行重点核查,督促采砂企业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场地恢复工作。落实好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整治涉砂乱点乱象,保持非法采砂严打态势。
二、关于“开展沿河生态修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通过更加广泛深入的宣传,努力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水土保持法,知晓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使全社会都支持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工作,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协同防治力度,提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水土保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机制以及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推进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形成协同防治、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同监管力度,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水平。进一步发挥水利部门牵头单位职责,联合市水保委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联合监督检查,落实“管行业、管水保”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全面提升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管水平。
三、关于“规范沿河农业和工业生产活动,禁止面源污染和污水入河”的建议
(一)开展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工作。目前,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水利局和凉山州生态环境局 凉山州水利局联合制定了《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工作方案》,坚持“协同应对、优势互补”的原则,以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监管等8个方面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
(二)以河长制工作促进安宁河流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攀枝花市总河长办公室与凉山州总河长办公室签订了安宁河流域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一是信息共享,双方将本辖区内河流基本情况及时共享,特别是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点、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水质监测等情况,以促进双方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协调管理,双方在管理保护过程中,要统筹考虑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加大对生态治理力度,将水生态修复技术充分运用到河流生态系统建设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置重点污染源。三是联合巡查,不定期开展流域联合巡查,严厉查处河流沿岸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探索流域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溯源协查,全力协助对方处置跨界河流涉河案件,对边界应急事件实行联合执法协调处置。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