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9号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17-10-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水务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9号提案答复的函
贵委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出保护、利用好“新三湖”水总体规划的建议》(第1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谋划,分步编制“新三湖”水规划
对现已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部门及县(区)编制的相关规划等规划中涉及“新三湖”水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后,纳入“新三湖”水总体规划中,以更好保护和利用“新三湖”水。
(一)金沙电站形成的金沙湖,2014年编制完成的《攀枝花市金沙江西区段沿江景观规划》,将金沙江西区段滨江景观带打造成一个以生态保护、休闲娱乐、水上运动为主要功能的滨水长廊,西区人民生活的休憩领地。
(二)银江电站形成的银江湖,2012 年编制完成的《攀枝花市金沙江中心区段沿江景观及风貌提升规划设计》,将沿江景观带功能定位为生态景观带、休闲娱乐带和产业经济带,规划目标是通过滨江风光带的打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激发城市活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按照已编制完成的沿江景观规划实施,能够改善东、西区的生态宜居环境、旅游服务产业发展环境和市民生活休闲环境,促进康养、休闲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
(三)桐子林电站形成的桐子林湖位于盐边县和米易县境内,二滩国家森林公园先后编制了《攀枝花市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百里画廊旅游区专项规划》《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桐子林湖也在规划范围。开展了桐子林库区“若海国际”和“菩萨岩佛教文化区”两个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以二滩国家森林公园创建国家4A景区和提档升级为契机,抓好桐子林库区的旅游景点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调整完善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将“新三湖”的保护和利用纳入《攀枝花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了《攀枝花市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攀枝花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包装和储备了12类保护和利用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的大项目,积极在向省和中央争取,以实现攀枝花绿色可持续发展和顺利转型升级。
二、加大治理,推动“新三湖”水绿色发展
(一)全面推进河长制。成立了攀枝花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担任河长。设立了总河长办公室,分设了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大河、把关河5条主要河流的市级河长10名并实行“双河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启动基层河(段)长“亲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建立目标清单,逐项推动。全力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二)加强河道管理。一是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势稳定与防洪安全,编制完成了《金沙江干流攀枝花段采砂规划报告》。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对“新三湖”区域内入河排污口进行逐一摸排,并绘制图例,加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对排污口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提高污水处理率。三是加强河道执法力度,定期对河道内违法乱倒、乱弃、乱建、乱采及随意侵占河道行为进行清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将各种涉河违法案件和行洪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炳草岗、大渡口、仁和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升级改造,争取资金或采取社会融资、企业自筹等方式于2019年完成升级改造,确保实现国家规定的A标达标排放。
(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攀办发〔2017〕86)号和《攀枝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攀办发〔2017〕87 号),督促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保障饮水安全。按期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并公开水质情况及水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1-6月份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显示,全市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三、加快推进,启动“多规合一”平台研究
正在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等方面进行优化,推动康养产业的发展及城市经济转型。正在开展“多规合一”平台专题研究,主要对各类规划、技术标准、信息平台、规划冲突和规划体系进行研究,结合国内现有实践经验及政策,针对我市具体规划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市“多规合一”平台建设的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建设时序、技术路线、平台架构、拟建标准规范、协调机制等,促进早日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四、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动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
对高污、高耗企业进行调整搬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精神,制定《攀枝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依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整治力度,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坚决关停整改不达标企业,2017年我市将完成压减煤炭201万吨,让攀枝花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感谢贵委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水务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