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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水利局

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79号的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15-01-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二滩库区在攀枝花境内水域有63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广阔,岸线长,由盐边、米易两县属地管辖。自二滩水库1998年蓄水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二滩库区渔业保护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督促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渔业行政执法,强化渔业资源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在抓保护的同时合理利用优质水域资源发展渔业生产,极大促进了库区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由于二滩库区水域广,水质好,渔业资源丰富,库区部分渔民、移民和其他市民受眼前利益驱使,在库区使用非法渔具渔法进行捕捞,特别是在行业管理难度大及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偷偷采取毁灭性的电鱼违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职责要求,一直以来大力加强二滩库区及其他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二滩库区水域管理面积较大的盐边县还专门成立了水产渔政局,积极加强对二滩库区及其他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近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管理及保护措施:

一、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

    一是在每年的禁渔期和进行渔船安全检查、渔业执法巡查工作时,大力开展《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宣传,特别加强对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的专项宣传。2014禁渔期间,全市就出动宣传车、船92次,印发宣传资料1980份,悬挂、张贴标语90,大力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515日,市水务局还专门印发了《关于严禁在二滩库区及其他天然水域电鱼的通告》160份,发至盐边、米易两县水务局,督促两县组织在二滩库区沿线主渔区、码头、养殖区、各乡镇张贴、宣传,进一步加强电鱼行为危害性、违法性、危险性的专题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每年禁渔期,市、县(区)水务部门都在电视、报刊上播放、登载《禁渔通告》(今年计在媒体宣传11次)516日,市水务局还在攀枝花日报专题登载了《关于严禁在二滩库区及其他天然水域电鱼的通告》,公布市、县(区)渔政举报电话,公开大力宣传,积极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形成对电鱼违法渔业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三是利用每年的渔业养殖技术培训会、渔船及船员安全生产培训会等机会,向广大渔业养殖户、渔民、渔船主和移民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引导大家树立守法和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开展电鱼专项整治

    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在开展常规管理工作及禁渔工作中,定期组织对二滩库区等天然水域电鱼及其他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一是今年禁渔期间,全市渔政部门计收缴电捕鱼器26台(套),销毁违法网具138张,查处违规捕捞船22艘次,没收并放生江河野生鱼215.5公斤,极大的打击了违法渔业行为。二是515日,市水务局向盐边、米易两县水务局发出《关于对二滩库区电鱼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攀水发〔201469号),并分别抄送两县政府办、群教活动办,要求两县对二滩各自辖区水域组织开展2-3次电鱼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各自日常执法巡查、渔船检验及水上安全检查工作,形成对电鱼行为的常态化监管。自今年5月下旬起,市水务局已组织对金沙江、雅砻江开展渔政联合执法巡查5次,两县在二滩库区主河道重点区域组织执法行动34次(其中开展规模性专项打击电捕鱼行动8次),收缴电捕鱼器18(套),教育处理违法人员30余人次,取得积极成效。

三、及时对群众举报进行查处

    依靠群众,人人参与。一方面积极发动二滩库区周边各村社力量,加强村社对各自村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对电鱼等违法渔业行为部门、社会、群众合力监管的局面;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历年都有群众对在二滩库区及其他天然水域电鱼或进行其他违法渔业行为的举报,渔政部门都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进行了查处,今年禁渔期间,全市计接受、查处举报13起。523日、626日,市水务局渔政部门还分别接到群众对二滩库区、雅砻江电鱼的举报,及时责成督促盐边县进行了查处,跟踪查处结果,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了举报人。

四、增殖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我市有水域面积15866公顷,其中天然水域面积14320公顷,在这些天然水域中有鱼类100余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鱼类1种,省重点保护鱼类10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10种)。我市自1999年开始实施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以来,据不完全统计,至2013年底计已向二滩库区等天然水域人工放流银鱼卵1亿粒,各类优质苗种2615余万尾,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极大地补充、修复、增殖了二滩库区等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为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及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强化执法装备建设

    市、县(区)积极多渠道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解决水上执法工具问题,加强对电捕鱼等非法渔业行为的查处和打击。目前,米易、盐边已分别在二滩库区各配有1-2艘渔政执法艇,盐边县还争取到农业部5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设项目,目前已进入建造招标阶段。该执法船完工后将投入到二滩库区开展渔政执法、渔业资源及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督促(区)建立完善(区)、乡、村、社四级对电、毒、炸鱼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各级责任,签订责任书,明确责、权、利,努力形成对电鱼等违法渔业行为的属地化、网格化监管格局。二是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县(区)政府统一协调,整合公安、安监、海事、环保、工商等部门力量,形成对电、毒、炸鱼等非法渔业行为的强力、有效查处。三是各县(区)政府统筹安排,协调财政,力争将渔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县(区)年初财政预算,进行专项安排,确保该项工作经费保障。四是各县(区)政府统筹考虑,将对辖区天然水域的电、毒、炸鱼专项管理及效果纳入对所辖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控压力态势。五是充分调研及与财政协商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力争出台群众有奖举报相关政策,重点明确对电、毒、炸鱼等非法渔业行为有奖举报管理相关规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继续强化宣传,加大对电鱼等非法渔业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努力形成科学、高效的执法检查、生态保护工作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我市二滩库区及其他天然水域渔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