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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水利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攀枝花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6号(民进市委:周治端)-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确保农民用上达标安全饮用水

发布时间:2015-11-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理由:

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确保农民用上达标安全饮用水

    为了解我市实现饮水解困后的农村饮水安全现状,2014年下半年民进市委组织调研组分别到我市区县1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据调查,近年来,我市和区县及乡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生活饮用水工作,把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扩大了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面,让农民喝上了健康水,有效控制了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但从目前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水资源短缺,水源地受人为干预大

1.受气候因素的影响。我市降水总量偏少,干旱季节时间长。在春旱期间,部分边远的山区农村地方饮水最为困难,受极端灾害天气影响最大。

2.水源地不断地受到人为因素的改变和破坏。近年来由于水源地周围的村民大量开荒种地和种植经济林木,破坏了原生植被,致使土地涵养水源能力下降,再加上种植用水,水源短缺明显。

3.许多水库、蓄水塘,由于私人承包经营,搞经济养殖,造成水质差,难以利用所蓄水源。

(二)水质卫生检测情况令人担忧

我们调研的现状是:所有集中供水单位均无检测设施设备和检验人员。水质监测是由县区有关检测部门不定时上门取样,对分散供水点只是抽样检测。很多分散供水点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直接提供饮用;因大多数供水水质未规范净化消毒处理,普遍存在不合格(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的情况。

(三)集中式供水的人口比例仍较低(按县区、地域不同比例不同,但一般未超过50%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饮水安全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1.保障农村水厂长期良性运营存在困难。

农村供水的准公益性定性不明,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电价优惠等扶持政策未落实,农村水厂的运行维护主要是依靠供水水费。由于实际用水量较少,水价偏低,运行、维护成本高,水厂经营困难。

2.农村人口人居分散,建设成本高,饮水安全项目补助标准偏低。

我市边远山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形复杂,人口多数居住在海拔1500-1800米之间山区 ,人口分散、水源短缺,从水源点、过滤池、沉淀池、清水池到输水管道建设,单位投资都要上千元/人,目前投入500/人标准,只能解决水源工程和主管道工程,具体消毒设施、配套工程和入户管网由于缺乏资金而建设标准低。

3.同是集中供水,不同乡镇、村社的供水条件差异大。因投资渠道不一,投资力度不一,所修建的供水设备也不一样,所提供的水质差异较大

(四)分散式供水问题较多

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卫生意识淡薄,水源保护不力,取水井无遮盖、水井有枯叶及各种生活垃圾,部分村民还在水井旁清洗衣服等造成水质污染。

    (五)管理机构人员缺乏。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人员过少,检验水质的设备、仪器缺乏,不能按国家、省、市要求对采集的水样进行更多项目(64项)的检测,因此(水厂站等)所监测的水样结果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加强我市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对策与建议

1、依法划定、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国家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建议由各县区政府尽快确定集中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各乡镇确定其他饮用水的水源地,由各级政府依法制定水源地保护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对水源地加以保护。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控制可能污染水源地的项目建设。相关部门要检查在水源地范围内,严禁农户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开设农家乐、畜牧场以及投资其他任何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项目建设。

3、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纸、宣传栏等媒介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水务、乡镇和社区工作人员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村民饮用水安全意识,营造“保护水源、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4、建立有效的饮用水运行和管理机制。要根据农村实际,建立合理农村饮用水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管理机构和配备专管或兼管人员,制定包括水源保护、消毒管理、用水制度、节水措施及水费征收等内容的规章制度或乡规民约,加强制水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同时也可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融资渠道,通过税收减免、用电和用地等优惠政策,吸收民间资金投入农村供水工程,以解决供水工程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5、加强对农村饮用水质的监测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设备的投入和监测人员编制设定,对农村饮用水质的监督和监测要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