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6-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至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44146;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4号(海关大厦B区)。
附件: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3日
审核: 孙广海 责任编辑: 杨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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